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在学风、班风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使之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使学生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选拔任用学生干部,坚持下列选拔任用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择;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形象良好、品学皆优;
5、民主集中制。
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副部长级以上)、社团联合会、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主要干部。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三条 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2、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补考和重修现象,处于第二学年的学生干部必须通过江苏省计算机一级和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4、身体素质较好,学校体质能力测试良好以上。
5、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勇于承担学生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
6、具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7、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各项活动;
8、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
9、竞选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的主要学生干部必须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半年以上。
第三章 选拔任用程序
第四条 分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选拔程序如下:
1、自愿报名;
2、资格审查;
3、笔试;
4、公开面试竞聘;
5、民意测评;
6、进行公示;
7、学院学生党支部批准、公布名单。
第五条 班级班委、团支部学生干部采取任命和公开竞聘两种方式选拔任用:
1、各班辅导员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后,根据其在军训期间综合表现以及日常活动的表现,通过了解班级情况,可对新生班级的班委、团支部学生干部采取任命方式任用,任职一学期;
2、任命的班级班、团支部学生干部任期满后,采取民主选举、班级辅导员最终审核确定的方式选出班级班委、团支部学生干部人选(选拔条件参照第四条);
3、民主选举时,到会学生应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4/5,并经过到会学生半数以上投票同意通过方可当选。如多人符合条件,按照得票先后顺序确定当选人选。
4、上报备案。
第四章 任职、免职、辞职
第六条 分团委和学生会干部一经确定,任职一般为一学年。各班级的主要学生干部任职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免职:
1、因工作能力较弱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因违法乱纪,受到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3、学风不正或学习成绩较差的;
4、在学生干部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5、被发现在班级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6、达到任职期限的;
7、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八条 实行学生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是指学生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对提出辞职的学生干部,学院和辅导员自收到辞职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答复。未经批准,申请人不得擅离职守,否则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五章 培养 考核 管理
第九条 加强学生干部岗位培训。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种培训活动,选拔优秀干部进入党校、团校学习。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学院将为干部培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保证所需经费。
第十条 实行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每年学生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学生干部的考核按照《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进行。干部考核结果通过一定方式反馈给本人。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学生干部,视情况予以免职和进行教育诫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建筑建造学院
附:1、分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各部门量化考核细则
2、建筑建造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职责及考核条例
建筑建造学院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职责及考核条例
一、出席学院相关部门会议情况(1分,缺勤扣0.2分,迟到扣0.1分,扣完为止)
二、工作态度(2分)
1、 能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定期且及时地向班级辅导员反映班级情况,针对问题作出正确、及时地解决。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无出错率。(2-1.5)
2、 较能配合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及时地向辅导员反映班级情况,能在老师地指导下针对问题作出正确解决。及时上交相关材料,出错率较低。(1.5-1)
3、 不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活动,不能上交相关材料.(0)
三、工作方法(1分)(班级学生测评)
1、能密切联系班级同学,工作积极、认真,方法得当, 在同学中有很高威信。(1-0.5)
2、较能密切联系班级同学,工作不够积极,方法欠妥, 在同学中威信一般。(0.5-0)
四、工作主要成绩(4分)(系部、班级综合考核)
1、 班长 :
(1)能从全局利益考虑,全面细致地开展班 级工作,各方面均无差错,班级成绩优秀,无任何违纪行为,且有两间或两间以上文明宿舍。(4-3)
(2) 较能从全局利益考虑,较能全面细致地开展班级工作,各方面只是个别差错,班级成绩良好,违纪率低于5%,有一间文明宿舍。(3-2)
(3) 从全局利益考虑一般,开展班级工作一般,各方面差错较少,班级成绩一般,违纪率低于10%,无文明宿舍。(2-1)
(4) 不能从全局利益考虑,不能开展班级工作,各方面有很多差错,班级成绩较差,违纪率高于10%,无文明宿舍。(1-0)
2、 团支书:
(1) 能从全支部利益考虑,能全面细致地开展工作,积极组织支部团员参加马列、思想教育意义的支部活动。(4-3)
(2) 较能从全支部利益考虑,较能全面细致地能开展工作,较积极组织支部团员参加马列、思想教育意义的支部活动。(3-2)
(3) 从全支部利益考虑一般,开展工作一般,组织支部团员参加马列、思想教育意义的支部活动一般。(2-1)
(4) 不能从全支部利益考虑,不能开展工作,不组织支部团员参加马列思想教育意义的支部活动。(1-0)
3、 学习委员:
(1) 很好的完成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能在班级中形成浓厚的学习气氛,能与任课老师及时沟通,解决同学中的问题,上课到课率高,大型考试的通过率高。(4-3)
(2)较好的完成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能在班级中形成较浓厚的学习气氛,能与任课老师及时沟通,解决同学中的问题,上课到课率较高,大型考试的通过率较高。(3-2)
(3)能完成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班级学习气氛一般,较能与任课老师及时沟通,解决同学中的问题,上课到课率较低,大型考试的通过率较低。(2-1)
(4) 完成相关部门布置的工作一般,班级学习气氛较差,不能与任课老师及时沟通,解决同学中的问题,上课到课率低,大型考试的通过率低。(1-0)
4、 生活委员:
(1) 能督促同学按时熄灯就寝,在平时的宿舍卫生检查中有表现优秀的宿舍,有校级或院级文明宿舍两间或两间以上 。(4-3)
(2) 较能督促同学按时熄灯就寝,在平时的宿舍卫生检查中有表现良好宿舍,有校级或院级文明宿舍一间。(3-2)
(3) 不能督促同学按时熄灯就寝,在平时的宿舍卫生检查中有表现良好或较差的宿舍,无校级或院级文明宿舍。(2-1)
(4) 不能督促同学按时熄灯就寝,在平时的宿舍卫生检查中有表现差的宿舍,无校级或院级文明宿舍。(1-0)
5、 文体委员:
(1) 一学期能组织一到两次文体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并能积极参加校或院里的文艺活动,表现较好。(4-3)
(2) 一学期能组织一次文体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较能积极参加校或院里的文艺活动,无表现。(3-2)
(3)一学期能组织一次文体活动,较能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生活,并较能参加校或院里的文艺活动,无表现。(2-1)
(4)一学期无文体活动,没有参加校或院里的文艺活动,无表现。(0)
五、工作创新情况(2分)(分团委考核)
1、能发挥办干部作用,在班级的日常管理或活动中有奇招、新招,且有很大的影响力,有特色和教育意义。(2-1.5)
2、较能在班级管理中推陈出新,举办的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力,较有特色和教育意义。(1.5-1)
3、只能按部就班地开展一些活动,影响力较小,教育意义有限。(1-0.5)
4、无创新活动.(0)
六、以下情况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罢免。
1、学期考试中出现不及格和重修科目的;
2、受到违纪处分的;
3、被发现在班级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
4、处于第二学年的学生干部必须通过江苏省计算机一级和英语应用能力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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